关于开展校级文明单位验收的通知
吕院宣函[2017]14号
各有关党总支:
校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做好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吕院宣函[2017]4号)要求,决定对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的各教学系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吕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验收时间为9月27-28日,验收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验收环节包括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反馈等,请各有关教学系高度重视、认真准备资料、以备查询,验收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成员
验收单位
具体验收时间
第一组
田承顺
王林林
段金狮
外语系
物理系
矿业系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第二组
卢太康
薛 宇
武瑞荣
教育系
计算机技术与科学系
化学化工系
党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5日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409、425室
电话:0358-3389017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xcb@llu.edu.cn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