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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

发布日期:2020-07-09    点击:[] 次

《国家安全法》宣传标语

1.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2.安不可以忘危,治不可以忘乱。

3.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保障国家长治久安。

4.公民和组织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5.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5周年。

7.公民和组织应当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8.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9.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

10.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请立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11.国家依法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保护国家的海外利益不受威胁和侵害。

12.加强网络管理,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13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14.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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