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党委宣传部管理制度,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学校《吕梁学院党委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宣传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负责制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到宣传部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部门的制度。
1.第一个接待到我部办事、来电、来访、来信、来函或其他办事人员询问的宣传部任何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应使用普通话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和蔼、服务热情,耐心听取问询人所询问的事项。各岗位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3.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在规定办事时限内)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事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
4.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但有关责任人外出开会、出差、公休、病假等暂不在岗位或联系不上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负责转交责任人或科室负责人;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二、限时办结制
限时办结制是指服务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1.对于来我部办事人员,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所办事项的政策法规依据、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必须提供的资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手续是否完备;
2.承办人原则上应立即处理(除公休日、节假日外)所承办的工作,并根据具体情况,告知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保证办理的质量;
3.对不能办理的事项须说明原因,取得理解,杜绝办事拖拉、消极懈怠的现象;
4.承办人因特殊情况离开工作岗位的,要以留言、请假等方式告知部门主管领导或科室分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