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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校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5-04-30    点击:[] 次

吕院党字[2015]25号

关于印发《吕梁学院校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现将《吕梁学院校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吕梁学院校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

                                                 2015年4月23日  

附:

吕梁学院校系两级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系中心组学习,提高全体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现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1、党委中心组。校级中心组成员由校领导及党群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可视情况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宣传部负责人任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2、系级中心组。系级中心组成员由本党总支所属部门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党总支委员等人员组成,可视情况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各党总支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负责组织、主持学习。学习秘书由组长指定,负责准备学习材料、做好学习记录等工作。

二、学习内容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各类知识。按照提高领导干部思想理论素质的要求,认真学习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和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哲学、政治、教育、科技、经济、管理、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三、学习安排及材料准备

校级中心组学习计划由党委宣传部按年度协助党委领导做出安排,学习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

系级中心组可根据校级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学习材料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准备。

四、学习形式

校系两级中心组的学习以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为基本形式。

1、集中学习。根据情况可采取读原文、研讨、学习交流、听辅导报告、看音像资料等形式。

2、自学。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制定周密科学的学习计划,认真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校系两级中心组在学习过程中,要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学校及本单位改革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结合起来,同研究解决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使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和领导工作的本领。

2、中心组成员要做好笔记,每学期至少有一次重点发言,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文章,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心得等。

3、加强中心组学习情况汇报。每次集中学习后,校级中心组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学习情况,系级中心组须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报告学习情况。

4、完善学习档案。学习档案包括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发言记录、成员发言提纲及撰写的论文等。档案要规范、完整,由学习秘书统一保管。

5、中心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须向组长请假。事后自行安排时间,完成学习内容。

6、学习次数。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学期不少于6次。

六、检查考核

1、校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由上级党组织检查和考核。

2、党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将对系级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习内容、方式、进度、时间、效果和出勤情况等。检查的主要方式是调阅学习档案、听取系级中心组组长汇报、旁听中心组学习、召开座谈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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