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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校内条幅和小广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9-11    点击:[] 次

各教学系、各部门:

为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优美,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学校将对乱贴、乱涂小广告和乱挂条幅现象进行治理。请各单位、特别是教学系务必召开专题会议,通知到每个教职工、每个学生。

1、小广告张贴、涂写须在规定的广告栏内,不得在宣传橱窗、楼梯、楼道、卫生间、教室等处随处张贴、涂写。

2、已张贴、涂写在宣传橱窗、楼梯、楼道、卫生间、教室等处的小广告,张贴、涂写者务必在2天之内清理干净。

3、各部门、教学系悬挂条幅,要美观、大方,选址得当;教职工学生个人、学生社团、校外单位在校园内悬挂条幅必须报宣传部审批,在指定位置悬挂,不得乱挂。悬挂的条幅须在有关会议、活动等结束后2天内由悬挂者拆除。

4、对乱贴、乱涂、乱挂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并责令其检查、清理所在校区乱贴、乱涂、乱挂现象2周。

各教学系、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学生的教育引导,为校园美化、亮化献力献策,共创文明和谐校园。

            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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