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校师生中选树和推荐“身边榜样”先进典型的通知
吕院宣函[2013]13号
各党总支:
开展先进典型的培育、宣传活动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高校新闻舆论引导的有效手段。抓好先进典型发掘、选树、培育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意义、教育意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努力营造树先进、学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现决定在全校开展选树和推荐“身边榜样”先进典型的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标准
各党总支要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整个活动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学生、教师提名推荐,党总支严格审核等方式推出一批社会公认、事迹感人的“身边榜样”先进典型。“身边榜样”应该是在以下一方面或几方面成就显著、表现突出、感人至深的先进人物:
1、教学科研。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改革,或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卓有成效,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突出贡献;能独立承担学校或省市或国家级课题,成为课题组的重要执行人,或在课题研究中能起骨干作用;科研成果突出,研究试验的论文或报告等能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或奖励。
2、师德师风。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自觉履行师德规范;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关心学生,传递师爱,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尊重学生人格和主体地位。。
3、勤奋好学。志存高远,好学上进,在课堂学习之外,广泛参与学术与实践活动,在实践锻炼中增长见识、砥砺品质、强化本领;乐于帮助后进同学,带动班级学习氛围,形成你追我赶的育人环境。
4、助人为乐。关心他人,扶危济困,用实际行动无私帮助困难的同学、同事,在学习、工作、生活上给人以温暖与鼓励,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5、见义勇为。崇尚正义,临危不惧,在他人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犯罪行为时能挺身而出,不顾自身危险做出抗险救灾、制止犯罪的英勇行为,为挽救他人的财产与人身安全做出重大贡献。
6、志愿服务。积极主动参与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开展的重要会议、大型赛事、环境保护、社区服务等活动中态度端正,服务优良,效果显著,在广大师生中间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
7、自立自强。身处逆境,自强不息,面对贫穷、疾病等各种困境迎难而上,坚持在校内外从事勤工助学活动或坚持与病魔作斗争,心怀感恩,回报社会,以不懈的精神赢得自身成功。
8、尊师重教。全力贯彻学习“四三二一”发展战略,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尊重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提升学校人才培养水平做出重大贡献。
二、评选活动要求
各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选树典型的组织领导,做到精心策划、广泛部署,高标准选树身边榜样;科学规划,持续推进,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整合资源,扩大影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抓紧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努力把榜样选树与中心工作相结合、与人才培养相适应,真正选树一批时代内涵丰富、示范效应显著的“身边榜样”典型。要充分挖掘全校先进人物资源,推出具有学校特色与时代特点的“身边榜样”。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工作的内容,与精神文明考核工作挂钩。
三、活动时间
此次“身边榜样”推荐与评选活动从2013年6月至11月进行。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先进事迹背后的精神内涵,撰写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深刻说服力典型材料,并于2013年11月15日之前上报党委宣传部。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