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师生员工法治观念,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要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二)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要重点宣传教育类的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观念和法律原则,教育师生员工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二、活动主要形式
(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主题演讲比赛、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知识,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和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
(二)利用校内广播站、电子屏、展板和校园网、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等作为宣传口号,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宪法教育浓厚氛围。
(三)“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设了“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各教学系要组织学生登录“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学习宪法知识;指导优秀学生录制“学宪法讲宪法”演讲视频,并按时上传。
(四)举办大学生模拟法庭赛。2016年10月,教育厅将联合各部门继续开展第六届山西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经管系要做好参赛队的选拔、培训工作。
(五)各教学系要结合本系实际,邀请校外专家或思政系(部)、经管系法律专业教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
三、时间安排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此次活动是我校“七五”普法开局的一项重要普法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时间、尽快部署,保证此次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利用好新媒体平台。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活动,提高活动的效率和实施效果。
(三)各总支请于2016年12月8日前,将宣传教育活动总结电子版发至llxydwxcb@163.com,纸质版交宣传部孔祥宇。
党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