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工作的通知
吕院宣函〔2018〕5号
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按照晋高工宣〔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做好第七届道德模范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要把开展道德模范推荐活动作为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组织推荐的过程变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过程,作为基层精神文明创建和提升校园文明程度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各推荐单位要深入基层单位,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确保推荐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各推荐单位要持续深入地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营造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树立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良好风尚,引导广大师生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
4.认真做好材料报送工作。各推荐单位于5月1日前将山西道德模范推荐人选相关材料,材料包括:《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名单》和《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表》(样表附后),以及每个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要求事实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加盖推荐单位、党总支、党支部公章,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送llgzdwxcb@163.com。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武瑞荣 联系电话:2274216
附件:
第七届山西道德模范推荐名单(样表)
宣传部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