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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文明单位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03    点击:[] 次

各党总支、各部门:

校级文明系部、文明处室创建工作是做好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对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的各教学系、各处室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吕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17]21号,验收时间为12月5-12日,验收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验收环节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特别是要认真凝练本单位在文明创建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和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便今后更好推动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健康发展。验收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成员

验收单位

具体验收时间

第一组

田承顺

段金狮

中文系

物理系

生命科学系

化学化工系

外语系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第二组

卢太康

武瑞荣

教育系

计算机技术与科学系

经济管理系

思政系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第三组

李雪平

李春明

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图书馆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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