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校级文明系部、文明处室创建工作是做好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基础工作,根据校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文明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对申报校级文明单位的各教学系、各处室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为《吕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17]21号,验收时间为12月5-12日,验收方式以查阅资料为主,验收环节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特别是要认真凝练本单位在文明创建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和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便今后更好推动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健康发展。验收人员分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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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验收单位 |
具体验收时间 |
第一组 |
田承顺 段金狮 |
中文系 物理系 生命科学系 化学化工系 外语系 |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
第二组 |
卢太康 武瑞荣 |
教育系 计算机技术与科学系 经济管理系 思政系 |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
第三组 |
李雪平 李春明 |
党委办公室 组织部 宣传部 图书馆 |
自行与被验收单位协商 |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