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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互联网舆情监测产品询价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9-10-16    点击:[] 次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校园舆情监测需采购互联网舆情监测产品。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密封提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名称:

互联网舆情监测产品

二、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0日下午18:00。

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时间:2019年10月21日下午18:00,地点:吕梁学院党委宣传部。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项目内容:互联网境内外舆情监测

2、数量:1套。

3、项目规格及具体要求:

(1)年度内每月编写一期舆情报告,共12期。

(2)每日舆情监测服务,将正、负面舆情及时形成简报。

(3)遇到重大舆情事件,协助我校做好分析研判,针对事件编写专项报告。协助我校开展不少于6次正面舆情引导,不超过10次负面舆情处置。

(4)设置多监测列,提供最高10项监测列。

设置关于学校正面和负面的监测列,除此之外提供国家重大事件、会议时期的专项监测列,保证第一时间掌控舆情信息。

每个监测列最多可添加两千个字符,关键词可根据学校需要自主设置,可灵活根据每个阶段舆情监测需要设置相关的监测列,并对相关事件进行分析。

(5)设置多关键词,每个监测列可以设置最高25个告警关键词。

在每个监测列下,设置正面和负面相关告警关键词且最高可设置25个;

从舆情发布到系统监测到,时效在3-10分钟之内。

(6)可识别和分析舆情传播者的群体特征,了解搜索及传播热度,协助我校有效开展舆情处理工作。

四、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报价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提交报价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内含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报价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特此通知

吕梁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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