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以来,我校连续二十四年被省文明委授予“山西省文明校园(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集体荣誉。为巩固创建成果,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三大重点任务的高质量实施提供坚强精神动力、文化条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统领,以“专业认证、审核评估、硕单建设”三大重点任务牵引,以巩固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国家级“文明校园”为目标,以创建校级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公寓为载体,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打造创建亮点,使学校师生素质普遍提升,育人环境不断优化,为建设“晋西名校、红色学府、一流高校”及建设晋西人才高地、创新高地、文化高地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创建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抓手,创新学习方式、精选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办学治校能力。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构建学校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机制,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二)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持续深入落实《吕梁学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意见》,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组织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着力在融入贯穿结合上下功夫,在落实落细落小上下功夫,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日常化、具体化、形象化、生活化,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要持续开展吕梁学院道德讲堂活动,积极选树道德典型,形成榜样示范、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要用好“五·四”“七·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国家公祭日,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入学教育等时机,举办庄重肃穆、内涵丰富的系列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系列教育活动,强化对革命传统文化时代价值的阐发。
(三)开展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
持续强化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作风建设,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学习型院系。一是积极开展讲贡献、比奉献、比成果活动。二是制定工作标准,实施能力提升工程。聚焦写作能力提升,从写计划、写总结、写汇报材料、起草文件、用电脑等基础工作做起,提升写作能力。聚焦学习能力提升,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学习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聚焦抓落实能力提升,要对照工作职责、对照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形成限时办结、按时完成的意识和习惯,克服躺平、佛系、不愿为、不敢为、不作为等不良思想,树立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敢于斗争的工作态度,努力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四)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夯实思政育人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的规律,遵循学生成长的规律,注重理论教育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普遍要求和分类指导相结合,进一步推进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增强思想政治工作时代感和时效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真正做到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事而新;出台《吕梁学院三全育人实施方案》和《吕梁学院时代新人铸魂育人实施方案》,推动思政育人走深走实;要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坚持课堂讲授有纪律,完善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办法,积极推动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改革创新、同向同行。强化吕梁学院哲学社会科学讲座、报告会、论坛等审批报备程序,严格执行一会一报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和专门力量的建设,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要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强化实践锻炼,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提升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哲学社会科学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和心理咨询教师等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的能力,更好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要用好吕梁学院吕梁精神展览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五)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长效机制。
注重师德教育,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以倡导“立德树人、德识相长”的师德要求为重点,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出台相关制度,强化师德考核,完善师德考核办法,将师德考核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全过程,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奖惩的首要内容,树立师德典型,组织开展“模范教师”“师德标兵”“我最喜爱的老师”等的评优评先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标杆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关爱尊重教师,要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关心教师的学习、生活,为教师工作创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和工作条件。
(六)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素质拓展。
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树立“学生为主、学者为先、学术为基”的理念,不断繁荣学术活动、提高文化品位、强化人文教育、提升文明修养。落实吕梁学院“十四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出台吕梁学院“三个文化”立德树人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以校园文化节、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为主的校园文化活动,打造学校文化育人品牌。完成吕梁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设计,成立黄河东岸文化展陈研究中心,完成吕梁学院校园楼名、路名、湖名、广场名命名工作,打造品牌活动和品牌社团。完成《吕梁学院志》编纂发行。
(七)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夯实省级文明校园成果,扎实推进争创“山西省文明校园”各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两争四创”活动,即争做文明创建先进个人、文明大学生和开展吕梁学院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公寓创建活动。继续做好每周文明提示活动。积极开展“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开展美丽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诚信校园、节约校园建设活动,加强对师生文明用语、文明着装、文明乘车、文明出游的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覆盖面,积极培育新的文明亮点,提高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提升文明意识和素养。在全校大兴文明之风、互助之风、诚信之风、敬业之风。做好校园美化、绿化、亮化和清洁保洁工作。
(八)积极支持公益事业,提升学校社会形象。
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要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健全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法规保障机制,加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的认证和志愿服务时数的认证工作,强化对学校志愿服务类社团的建设与管理。要以“相互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群等群体,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把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基层、做到社区、做进家庭,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气。积极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做好脱贫攻坚和结对帮扶工作。
(九)坚持依法治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及与高等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自觉尊法、守法、依法办事,持续开展学校制度的立改废工作,推动建立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深入开展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继续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完善快速、灵敏的信息反馈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要做好舆情分析研判工作,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校师生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主任,其他校领导为副主任,各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安排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做到精神文明建设与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互相促进,协同发展。
(二)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文明和谐创建工作,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
各单位按照“守土有责,有职有为”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各部门文明创建内容,抓好文明创建的部署和落实工作。学校将按照《吕梁学院文明单位评比验收细则》对各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优异的单位予以一定物质奖励,努力形成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激励机制。
(四)切实增加对文明单位建设的投入。
要从学校改革和建设的全局出发,把文明单位建设纳入我校发展总体规划。坚持每年划出一定的专项经费作为文明单位建设的专项基金,并逐步增加投入。
(五)建立健全文明单位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使文明单位建设有章可依、有规可循,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使吕梁学院文明校园建设工作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