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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 知法 用法 护法——国家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侧记

发布日期:2014-12-04    点击:[]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4日上午,北京景山学校里传出了诵读宪法的声音。在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教育部在北京景山学校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号召全国大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

尽管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是在一些孩子眼中,宪法的样子却不甚清晰。“之前对宪法没有系统了解过,通过今天诵读宪法让我深刻感受到宪法的庄严。”景山学校高二学生房婧媛说,今后会更加注意对法律的认知,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核心。景山学校校长范禄燕说,目前在各级各类学校都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有的学生认为,宪法和各项法律与未成年人无关,都是成年人的事,从而不学法、不懂法、不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履行应尽的义务。

“很难想像一个法制意识淡薄,只追求个人私欲的人能成为守法的公民。”范禄燕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宪法意识和素养的高低,决定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在校园内开展宪法日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就是要积极引导学生认真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在北京景山学校、团结湖二小等北京的学校,分别开展早读、国旗下讲话,或者上好一堂宪法课等活动,让学生们领会宪法精神,解读宪法条文。晨读的过程就是学生熟悉宪法的过程,让学生了解宪法的大致内容。

“法律条文毕竟是枯燥的,尚处于成长发育期的学生可能无法耐得住性子学习,这时教师们就可以利用一些活动的开展带动学生们真心热爱我们的宪法,在校园里形成学法、知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北京市165中学德育副校长谢小军说,作为一名老师担负着宪法教育的职责,今天参加这个主题教育活动,我自己对宪法也有了更深了解,要让学生真正感受到宪法与他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韩大元说,每个人都是权利的主体,宪法伴随着每个人的一生,理解宪法应当从小就开始,慢慢形成宪法意识,从而成为用心尊重宪法、崇尚宪法、捍卫宪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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