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校党委正确领导下,我校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7—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重要成果。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校园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校园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全校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在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在吕梁学院进入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新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师生法治素养,推动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全校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师生普法力度,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校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必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学校事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全校师生广泛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学校省级文明校园建设程度,为全面开创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校园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师生法治素养和办学治校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校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师生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校园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校上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校园环境显著改善。全校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校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师生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师生、依靠师生、服务师生,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促进师生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校的校园师生群众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校园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校普法与国家的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步推进,坚持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校园法治实践、融入校园基层治理、融入师生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校全过程。
二、明确校园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校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师生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组织部所属党校重点课程,推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校教育,纳入全校法治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基层单位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师生群众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宣传宪法
在全校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师生国家认同。学习宣传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校园集中宣传活动。关注国家、有关专家宪法理论研究,推动宪法类教材和图书进校园。在升国旗仪式、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化学习理解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深化学习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深化学习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深化学习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党政职能部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师生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校园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学校教育教学体系和课程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校园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内涵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研强校建设。适应学校办学国际化与学校涉外合作交流工作需要,深化学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促进依法维护学校办学自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山西省、吕梁市重大战略,组织开展地方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吕梁市、离石区、我校所属街道办司法机关、司法所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
(五)深入宣传与学校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校师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需要,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师生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校园稳定和师生健康安宁。
(六)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师生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校园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持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
(一)加强教育引导
按照国家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要求,积极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体系、学校教育教学课程体系。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在落实全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中,引导全校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按照国家充实完善法治教育教材相关内容发展进程,按照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附属初、高中注重加强相关学习教育。人事处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思政部5年内对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全国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二)推动实践养成
把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师生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师生公约、学校规章、社团章程等校园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深化勤俭节约宣传教育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师生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引导全校师生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三)完善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制度,把师生法治素养与校园诚信建设相衔接,在管理实践中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师生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校园新风尚。
实施师生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全体师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校师生守法。
四、加强校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进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校园规划,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校园文化融合发展。校园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师生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
(二)繁荣发展校园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把宣传教育效益放在首位,组织创作一批校园法治文化精品。继续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扩大影响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师生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社团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校园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校园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宣传历史法治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师生家庭中生根。
(四)加强校园红色法治文化宣传、传承
注重发掘、总结革命战争年代吕梁红色文化传统中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组织开展吕梁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吕梁法治故事,传承红色吕梁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
(一)深化依法治校
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学校明确“法治副校长”、系级明确法治辅导员,设立系级普法联络员每系1人,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积极与吕梁市、离石区司法、公安、民宗、卫生、网信等管理机关联系沟通,深化学校及校园周边环境依法治理,优化育人环境。
(二)开展校园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校园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校园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校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校园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基层单位、系部等基层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全校办学治校法治化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一)提高校园以案普法力度
针对师生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师生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师生普法的公开课。
(二)善于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校园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校园青年师生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加强吕梁学院“八五”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教师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三)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创新普法内容。适应师生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师生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传播,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建好普法网络平台。以校园网为平台,建设好校园网“普法频道”。强化师生运用全国智慧普法意识,提高信息共享参与度。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优势,加强师生网络普法。按照国家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党内法规信息平台,及时学习,有效参与。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师生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师生喜闻乐见。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校党委和行政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推进全校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并推行本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全校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校园建设、省级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基层单位、系部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党政职能部门、系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根据工作职责,参照此规划制定部门、系部普法工作方案,明确普法职责任务,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责任分工到人。要重视部门、系部普法联络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普法联络工作质量水平。院长办公室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党委领导、行政主导、部门各负其责、全校广泛参与、师生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学校成立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书记、院长任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副职任副组长,加强对全校实施八五普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宣传部部长兼任。负责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校“八五”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校各部门、各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站、校报、期刊、校园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宣传教育。
(四)强化基层普法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培训,5年内普法办对处级以上普法联络员轮训1次。落实经费保障。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
(五)加强评估检查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师生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从实际出发设定评估参数,健全评估指标体系,提升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开展中期评估和总结验收。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推选推荐学校出席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尊重师生首创精神,鼓励基层聚焦问题开展差异化探索,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推动全校普法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办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直至依规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