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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院党字[2021] 150号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9    点击:[] 次

吕院党字[2021] 150号

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教学系(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吕院党字[2021]148号文件《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成员经系推荐,本人同意,学校审定,任期5年。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讲师团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主要职责:按照《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在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学校事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全校师生广泛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师生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师资支撑;根据吕梁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举办专题法治讲座,进行有关法律骨干培训;参与学校举办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学校“八五”法治宣教办法治宣传工作,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向广大师生传播法治知识等工作。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调研,对全校“八五”普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成员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利玲王天凤 王淑芳 公 韬 吕培进 李 瑜 张利青 张 军 赵东旭

讲师团总联络员职责:按照《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关于在全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做好讲师团上下联络协调工作,配合普法办开展各项普法活动。

讲师团总联络员为赵东旭。

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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