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在执行落实过程中,卡在中低行政层级的“处长现象”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有论者指出,这是中国式的“处长治国”,不仅部委决定了的政策在执行中常常要看处长们的脸色,甚至一些政策的起草、制定和出台,都有一个“处长视角”,这种视角往往导致政策制定带有一定的偏向性。当前,此种现象已经成为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阻碍。其实,这个问题早已有之。
据《朱镕基讲话实录》,1998年3月24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就提出“有些部门,处长在那里做主,地方的省长、市长来看他,他对人家连眼皮都不抬一下”,朱镕基点名批评当时的国家计委,并取名叫“处长专政”。看得出来,这个问题属于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要解决并非一朝一夕那么容易。反之,能否杜绝类似的“处长现象”,正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金石之一。
“处长现象”之所以是改革要啃的“硬骨头”,有其内在原因。在行政体系中,任何一项政策,客观上都要由底层的处长乃至科长来执行,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政策环境的复杂多变,处级官员常常享有或大或小的部分权力。所以,无论是国外还是古代,处级官吏主导政策实施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然而,行政体系授予处级官员的部分权力绝不是随意的,而是有明确边界的。尤其是在信息传递空前发达的现代,行政体系各层级权责能否做到清晰、明确、合理,对于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效率至关重要。
“处长现象”根源在于长期以来政府的治理体系中,规矩没有立好,尤其是依法执政和执政为公的观念没有树立起来。如今,这种现象已经到了不能不变的地步。行政程序颠倒、效率低下只是硬币的一面,硬币的另一面更为触目惊心——处长的“专政”或“把关”导致“小官巨腐”盛行。
权力的不规矩运行,给处长权力的畸形放大提供了空间,也造成了处长的畸形腐败。看看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以及能源系统落马的众多高官和国企高官的腐败史,都可以发现他们的贪腐之路大都是从处长开始的。这种腐败危害极大,以至于“老板再大,一个处长能把你搞死”成为不少民营企业家的心理恐惧。
由此可见,树立各级行政机构权力运行的规矩,对各级权力设定边界和加强监督,对部分行政官员进行政务官和事务官的权责区分,既关乎全面深化改革、简政放权,建立现代化治理体系的发展大局,更关乎反腐倡廉和从严治党这个生死存亡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