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的权力难承接”,最近,国务院督查组在黑龙江、吉林等地调研,听到不少这样的声音。在大庆的一场基层干部座谈会上,某部门人员就直言不讳:上面下放了60多项权力事项,可我们就12个人,忙不过来。
随着简政放权的深入推进,放掉的权力、取消的事项越来越多,下面如何接得住、用得好,成为日益迫切的现实课题。
大量权力放下去,一些基层部门为何接不住、吃不消?这背后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能力跟不上的因素,有的审批权下放后,需要有专业资质人员经办,而基层往往缺乏这方面人才,手中有权不会用,最后还是绕了回去。也有管理机制上的问题,事权下放了,但相应的财权、人权没下放,权责不匹配。表面看基层承接的权力多了,但真正能说了算的少,很多批了也干不了,下放举措的“含金量”不高。
改革不彻底,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的现实原因。有的地方和部门放虚不放实,放权不同步,你放我不放,一个区域保留审批项目多达数百项,少的也有百余项,部门之间相互掣肘,降低了审批效率,使改革初衷难以落地。一位企业家就吐槽:公司想发展生物酒精产品,但申请生产许可证,迟迟得不到答复。后来审批权下放到省里,省里还是不能批。因为,相关部门在下放权力的同时,要求省里上报该项目的总体发展规划,批准后才能实施。这样一来,事情更不容易办了。现实中,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说明简政放权改革还需要进一步破除利益藩篱,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
毋庸讳言,多年来,基层政府已经习惯于上级审批,一旦审批权限放下来,很多确实还没有做好准备,放权容易接权困难,矫治这种权力的惯性需要一个过程。但更应看到,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放”之后的文章更要做好。上一级政府在审批权限下放时,要与下一级政府进行衔接,上级对下级进行辅导以及指导,提升基层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只有上下衔接顺畅、落实有力,才能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