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重要遵循,我们要在深入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坚决落实。《准则》提出的根本遵循、目标要求和十二项具体规定,彰显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而这正是党内政治生活的本质要求。
增强政治性,就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毫不动摇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四个自信”。全面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偏离和动摇。要强化“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
增强时代性,就要把严明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坚决反对“四风”,严肃查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把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组织保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建立健全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把监督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把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把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点,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增强原则性,就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着力克服“一言堂”、家长制,又注意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尤其要突出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决摒弃“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错误做法。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把敢于担当作为做官处世为人的基本准则,不做世故的“老好人”、优雅的“绅士”、装睡的“稻草人”、避事的“太平官”,坚决顶起自己该顶的那片天。
增强战斗性,就要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真刀真枪,见筋见骨,把“红红脸”“出出汗”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常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面对否定党的领导、诋毁改革开放等错误思潮勇于亮剑,面对好人主义、自由主义等歪风邪气坚决抵制,面对贪图安逸、为官不为等消极现象大胆批评,面对权钱交易、买官卖官等腐败行为坚决斗争。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既要立足于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又要着眼于建设,把信任激励同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充分保护调动党员积极性、促进决策科学化、达到新的更高层次的团结,尤其要注意把握政策纪律界限,体现宽严相济、严而不苛,用好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排除领导和舆情的干扰,严惩造谣诬告者,真正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