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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为中心创造政绩

发布日期:2017-10-31    点击:[] 次

  树立正确政绩观,通过积极作为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是我们党对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长期以来,绝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赢得人民群众广泛好评。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不愿做打基础、利长远的铺垫性工作。这不仅影响领导干部个人成长,而且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少数政绩观不正的领导干部面对不能马上出政绩的铺垫性工作,总是盘算自己的“小九九”:铺垫只是准备,何来政绩?更何况功成若不在我,岂不是为他人做嫁衣?如果枉费辛劳、于己无利,何苦为之?不难看出,这是一种“私理”而非“公理”。领导干部是人民公仆,以“私理”代替“公理”是十分错误、非常有害的。然而,有的领导干部却将这种“私理”奉为圭臬。究其原因,主要是个人境界不高、格局不大,特别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其“偏”在于,认为铺垫性工作不是政绩。铺垫性工作往往是顾大局、打基础、利长远之事,通常周期长、投入多、见效慢,功成之前鲜为人知。但是,正如高楼大厦不是一天盖起来的,党和人民事业同样需要久久为功。铺垫性工作是量变的逐步积累,是向质变的持续挺进,是“大胜”前必需的“小胜”。在这样的工作上花心思、下力气的领导干部,党和人民不会忘记。其“差”在于,刻不上自己政绩印记的事就不做。俗话说:“桃三杏四梨五年,想吃核桃等九年。”果实收获前必须经过长时间培育,这是客观规律。政绩也是如此,功成前必须做大量艰苦细致、默默无闻的铺垫性工作。如果收获时打不上自己的标签就不做,那么,可供摘取的果实能有多少?只摘桃不栽树,只飞奔不铺路,事业之路不可能越走越宽广。

  “政”乃众人之事、公共之事,“绩”乃成就、功业。领导干部谋政创绩,是为人民群众尽应尽之责、为应有之为;之所以能够创造政绩,是因为履行人民意志、得到群众支持。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政绩绝不是领导干部私有的,而是属于人民群众的。只有清楚这一点,才会明白真正的政绩都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领导干部创造政绩,就要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到实处,做到“为民”不“为己”、“利公”不“利私”。所以说,铺垫性工作和“显赫”工作本质上并无不同,都是党和人民事业的组成部分,做好了都是政绩。

  《尚书》有言:政贵有恒。塞罕坝和右玉的领导干部在超过半个世纪的岁月中,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茬接着一茬干,终于创造出辉煌政绩,得到党和人民充分肯定。这表明,做铺垫性工作不但是政绩,而且是了不起的政绩,甘做铺垫性工作的领导干部尤其了不起。他们的了不起就在于真抓实干、敢于担当,以赤子之心做出了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优异成绩;就在于他们着眼长远、甘于奉献,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咬定青山不放松,一锤接着一锤钉,持之以恒为人民群众创实绩、谋福祉,为子孙后代造幸福林、铺发展路。

  “领导干部要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抓好各项工作。‘功成不必在我’,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的这段论述意味深长。“处天下事,当以天下之心出之。”领导干部要摆脱狭隘小我之心的束缚,以人民为中心创造政绩,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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