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阅读
思政建设
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建设 >> 正文

民族复兴新征程的宪法引领与保障

发布日期:2018-06-26    点击:[] 次

宪法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息息相关。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与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与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同中华民族的复兴之路紧密相连。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党和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维护民族和谐团结、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必须全面贯彻、长期坚持。

宪法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这是我国宪法发展的一个显著特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个基本规律。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根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使之成为国家意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遵循,成为新时代引领和保障中华民族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国家根本法依据。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宪法道路选择

我国现行宪法开篇写道:“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在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中,唯有中华文明有国有史,传承至今,不曾中断。中华文明孕育了独具特色的治国理政智慧。在世界法制史上,中华法系以其体系庞大、规范严密、德法兼顾而独树一帜,为人类法治文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但到了近代,由于西方列强入侵和封建统治腐朽,中国一步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华民族遭受深重苦难。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为了走向国家富强、实现民族复兴,曾有一些政治势力寄希望于效仿西方宪法制度,试图通过变法立宪来改变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但几经探索都没能找到解决中国问题、实现民族复兴的正确道路,人民依旧深陷苦难,民族依旧蒙受屈辱,国家依旧积贫积弱。究其根源,就在于这些宪法模式的理念依据、道路选择、制度安排与规范设计不符合中国国情,不契合民族特性,不反映社会规律,不代表人民利益。历史已经证明,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政模式根本不可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观念引领和制度保障。中国必须从自己的国情和实际出发,选择符合自己历史发展规律的民主政治和宪法道路,这样才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扫清政治障碍、提供宪法保障。

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义无反顾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建立革命根据地开始,我们党就进行了制定和实施人民宪法的探索与实践。新中国成立后,1954年宪法确认了中华民族站起来的历史事实,引领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历史进程;1982年现行宪法开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新时期,肯定了中华民族富起来的发展道路和建设成果,引领和保障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实践证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和实施的社会主义宪法,才能引领和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引领和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深刻总结我国革命、建设、改革成功经验基础上制定和不断完善的,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宪法确立的一系列根本性制度、原则和规则,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坚实的实践基础、牢固的民族认同感和强大的生命力,能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的宪法基础与充分的宪法保障。

翻开现行宪法序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与伟大成就清晰可见。宪法修正案对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程进行宪法确认,勾画了中华民族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回溯新中国的宪法制度史可以发现,我国宪法既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规划。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确立、道路选择、制度设计与方略安排,得到不同时期宪法的确认和保障。

回顾人类宪法发展史,好的社会实践与好的宪法有机关联、相辅相成。在中华民族复兴之路上有一部好宪法的引领与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会越走越宽广,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能成为一个必将实现的宏伟目标。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经验表明,我国现行宪法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相辅相成,既深刻反映社会主义宪法发展的一般规律,又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规律。

此次宪法修改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对新中国成立近70年来党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一系列重大历史性成果作出最新确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行最高法律确认,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宪法保障。

新时代的宪法修改铸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魂

此次宪法修改,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踏上新征程中的一次重要政治宣言。新时代催生新思想,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此次宪法修改最重大的核心要义和最深刻的精神实质,是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这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对于更好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进一步筑牢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复兴之路须有方向,复兴之体须有灵魂。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是一个物质文明日益丰富的过程,而且是一个不断塑造精神文明、凝魂聚气的过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丰富、博大精深,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一系列基本问题,透彻阐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内涵、目标任务、实现路径、战略步骤,深刻揭示了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的历史新方位,是走好新时代民族复兴征程的共同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力量。

  此次宪法修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新时代我国发展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等,使我国宪法实现与时俱进,始终成为国家发展进步、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根本法治保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完成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定宪法自信

哲学社会科学作为人类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历来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对宪法确立的指导思想充满自信。我国宪法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国家的指导思想,这也就确立了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这一思想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课程设置、教材编写、学术评价等各环节。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对宪法确立的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充满自信。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明确指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在宪法引领、规范和保障下,阐释中国道路、提炼中国经验,按照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思路,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对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充满自信。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坚持宪法确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要正确区分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把握好政治立场坚定性和科学探索创新性的有机统一。既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必须对宪法确认的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满自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立足当代中国现实,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是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蕴含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根脉,也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丰富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传统美德等,是解决当代人类面临的共同难题的重要思想源泉。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要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努力提出能够体现中国立场、中国智慧、中国价值的理念、主张、方案,不断增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影响力,更好发挥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对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提高国际话语权的重要作用,不断铸就中华文化新辉煌。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办公楼409、425室

电话:0358-3389017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xcb@llu.edu.cn

快速通道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宣传部网站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