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全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要求,现就我校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着力解决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顶风违纪问题,切实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二、整治范围和任务
(一)整治范围
全校党员、领导干部。
(二)整治内容
1、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
2、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等行为;
3、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
4、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5、办理生日、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邀请非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3月31日—5月31日。
(一)安排部署(3月31日前)
按照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召集全校处级领导干部会议安排落实。
(二)集中整治(5月底前)
认真组织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2010]18号)、吕梁市纪委关于坚决制止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的十八条规定,确保所属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群众充分认识大操大办的严重危害性,主动抵制大操大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公示、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党组织负责的备案和管理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要及时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三)申报制度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副处以上党员干部报告材料报学校党委办主任审签备案;党政、教辅部门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报告材料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所属党总支负责人审签备案;教学系科级及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报告材料报所属党总支负责人审签备案。
(四)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专项整治期间,强化监督检查,支持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学校监督电话为:0358-2274212
(五)舆论宣传
宣传部负责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倡导新风正气。
四、工作要求
精心组织。各党总支、党政各部门负责人要把此项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工作负总责。
领导带头。各处室、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整治婚丧嫁娶等借机敛财工作纳入其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确保实效。根据党委安排,纪委监察处牵头负责本项专项整治工作,各处室、各单位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五、问责办法
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工作。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纵容、庇护、包庇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处室、各单位在5月28日之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纪委办监察处。(联系人:段金狮 张玉兰,电话:2274212,电子邮箱:llxyj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