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我校在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征求对《山西省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的建议,党委书记闫保平主持会议。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 与会人员逐章逐条对《山西省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讨论,一致认为,《实施办法》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条例》《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为依据,较好地结合了我省高校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对推动我省高校更好更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与会人员对《实施办法》,提出了具体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