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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综治委对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

发布日期:2016-12-15    点击:[] 次

12月13日上午,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吴保明、市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闫峰、市教育局综合科科长李福平一行代表吕梁市综治委来到我校,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监控室、学生餐厅等,对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核。马向东副院长代表学校就本年度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了汇报。

马向东副院长指出,学校结合平安吕梁建设五年规划和全省高校平安校园建设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依靠地方政府各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为我校“一二三四”发展战略提供了坚实基础。一是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成立综合治理检查领导小组,加强教育,坚持群防群治的原则,强化校园内部治安秩序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稳定和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会议,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二是理顺机制,完善管理制度。我校进一步完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继续实行校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完善安全隐患台账,安全管理日志,充分发挥安全志愿者、信息员队伍的作用,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引导,创建平安校园。开足安全教育课程,开展形势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经常化,应急演练全员化”工作。四是主动谋划落实,消除安全隐患。着力加强重点事项的教育引导和综合整治,坚持在开学、放假前等重要时段,对校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对重点部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提高资金投入,开展安全约谈,加强督促监管,加强警校联动,共谋安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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