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吕梁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第十六次学习会议。会议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下简称《讲话》)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吕梁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党委书记周富国主持并领学。党委理论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印发了相关学习资料。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发表以来,全校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掀起了学习高潮,校系两级中心组从集中收看电视直播、开展专题研讨中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全校党史学习教育,学校强化理论武装、推进事业发展良好态势更加呈现。《讲话》高屋建瓴、气势磅礴,视野宏阔、内涵丰富,思想深邃、意境深远,通篇贯穿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重要文献,是一篇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宣言,是一篇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行动纲领,对于我校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具有深远的指导意义。今后要长期不断学习,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校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相结合。下半年要有一次专题学习的交流研讨。
会议强调,中共中央2021年4月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共十章三十九条,主要包括组织设置、主要职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党员队伍建设、干部和人才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领导和保障、附则等方面,是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的行动纲领,我们一是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学习,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要求;二是要使我校的基层组织建设与中央文件精神匹配起来,三是要加强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会议指出,党委印发的《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吕梁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包括《吕梁学院系(部)党总支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都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按照中组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一要持续深化学习、领会准确,二要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干部执行力,三要进一步执行好、落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