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第十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学生,在校运会举办中进一步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体现“铸吕架梁、开物达用”办学理念,促进省级文明校园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大力营造立德、健康、文明、向上、和谐的运动会氛围,把新时代校园体育盛事办成思想政治工作盛事、精神文明盛事,特制定第十届运动会“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参加吕梁学院第十届运动会的各代表队。
二、评选标准
代表队选送单位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己任,认真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师生,注重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引导教育全体学生及参赛教练员、运动员,弘扬体育道德风尚,努力在参赛中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员育人,文明参赛,尊重他人,氛围良好。具体表现为:
(一)代表队选送体现系级良好组织,系级以参加运动会为契机,注重开展大学生秋季运动,抓好优秀运动员选拔,教育引导同学参加各类体育运动、增强体质,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大学生。
(二)比赛期间,系领导在赛场指导比赛、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效显著。
(三)代表队组织良好,在开幕式、闭幕式入场时方队整齐,确保参与人数符合运动会要求,队员精神饱满,保持运动会始终,系领导在开幕、闭幕时均随各系代表队参加入场仪式。系级形象展示有创意、有专业特色,体现系风系貌,注重弘扬吕梁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精神内涵。
(四)遵守体育场地安全、有序、卫生秩序管理规定,本代表队看台区域秩序良好、卫生整洁。
(五)系级啦啦队组织良好,为队员加油助威符合运动会规则。
(六)代表队精神文明建设突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参赛队员遵守赛场规定,爱惜荣誉,并服从管理和监督。
(七)参赛队员积极参赛,能按时到检录区检录,文明参赛。
(八)集体主义精神表现突出,设专门服务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全面细致、组织有序,服务热情、周到、良好,形成严肃活泼、团结友爱良好风气。
(九)面对突发事件沉着冷静、处理及时到位,且能够及时向运动会组委会报告。
(十)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积极为运动会投稿,稿件围绕运动会参赛与服务、进取精神与文明创建多角度撰写,角度新颖独特、质量好,播出率高。
(十一)认真学习运动会参赛规则并严格遵守,无任何违犯规则事项发生。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通过现场打分完成。打分人员由组委会秘书处秘书长、各代表队领队、总裁判长组成,由组委会宣传组负责将评分标准和评分表于运动会筹备会上下发。组委会秘书处秘书长、各参赛队领队、总裁判长负责好评分打分工作,于10月16日11:20前,将计分表密封由专人报组委会宣传组(吕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点为办公楼四楼425,逾期不报送按弃权处理);宣传组、纪委办组成计分、监督小组进行计分。
(二)10月16日11:20—12:00,组委会宣传组汇总得分情况,并报告组委会。
四、评选名额
优秀组织奖原则上按照参赛队1/3评选,即6个代表队入选。
五、奖励办法
被评为“优秀组织奖”的代表队,授予奖牌,由运动会组委会在闭幕式上颁发,在年度文明单位评比中,酌情加分。
六、附则
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组委会和吕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吕梁学院第十届运动会组委会
吕梁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4日